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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临有关单位:
  市地震局制定的《2009年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2009年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临汾市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地震局有关部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重点防御城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紧紧围绕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和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的战略目标,深刻汲取汶川地震灾害血的教训,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开创防震减灾工作新局面,为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临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要点
  (一)继续夯实地震监测预报基础。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抓好“三网一员”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落实“三网一员”岗位津贴,强化辖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防止发生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事件。落实震情会商和异常落实制度,做好震情短临跟踪工作及重要时段的震情监视,不断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
  (二)强化城市地震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真正把抗震设防审批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地震部门列入国土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启动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各类建(构)筑物等的抗震性能普查,组织全市开展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逐步开展县级以上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工作。组织实施临汾城市活断层调查与地震危险性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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