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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方案的通知

  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阶段是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攻坚阶段,宣传教育步调要与总体规划实施的进程相一致。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宣传教育融入我市重大政治经济活动中去,与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重点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态建设等工作进程宣传报道。
  1、新闻宣传
  (1)在《中国环境报》刊发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阶段性工作文章,提高宣传层次和广度。
  (2)在省级以上报纸发表介绍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报道。
  (3)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态建设等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以推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向纵深发展。
  (4)对全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重点环境工程进行分期、分批、分阶段深度宣传报道。
  (5)临汾日报、临汾电视台、临汾人民广播电台每年不定期播发环保公益广告和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标语口号。
  (6)适时召开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新闻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
  (7)临汾市委宣传部、临汾市记者协会联合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好新闻评选。
  (8)在《临汾日报》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大讨论,发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评选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优秀论文。
  2、社会宣传
  (1)通过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社会宣传联动网,广泛开展渗透性的社会宣传,力求使社会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趣味性强、覆盖面广。
  (2)及时更新网站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专栏的信息,向市民提供动态信息。开展各种咨询活动,对市民要求答复的问题,涉及的部门及时答复。
  (3)利用“6·5”世界环境日,结合全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总体安排,开展全市性大规模社会宣传活动。
  (4)举办“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杯”系列文体活动、比赛。
  3、教育培训
  (1)每一所“绿色学校”组建一个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兴趣小组,可针对某一环境问题进行课题研究,及时发布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信息,“绿色学校”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提高。
  (2)利用全市环境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扩大和提高公众环保知识和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意识。
  (3)“6·5”世界环境日,组织全市高校和中小学生上街参与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活动。
  (三)巩固成果、迎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的全面落实,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成果,鼓舞士气、查找存在问题,弘扬先进、弥补不足。重点通过加大对有关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进一步推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提高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质量,以明显的成果迎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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