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庆节和全运会期间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四、切实加强各类化工产品市场的安全监管
  针对目前我省一些市场存在着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严格、部分经营业户非法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超规定限量储存等问题,各级安监部门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各类化工产品市场的安全监管。要督促辖区内的各类化工产品市场,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依法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基本条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促进化工市场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素质,督促专业化工市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 〔2008〕68号)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建设。学习借鉴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等管理模式。
  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对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成品油、重点化学品的企业和各类化工市场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关于剧毒化学品管理和第14号公告落实情况。对各类化工市场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场所、设施出租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经营的问题;危险化学品仓储条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市场管理单位是否落实了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经营业户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超规定限量储存、销售台帐不完善等非法和违规经营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情况,直至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对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安监部门要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时将对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情况上报省局。

  二○○九年九月九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