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大项目的集中调度机制。2009年在全市工业重点项目中选择投资和建设规模较大、带动示范作用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较大影响的20个项目,由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集中调度,其它项目由项目所在地集中调度,实现工业重点项目两级集中调度,全程跟踪协调。
第九条 协调方式。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一)专题协调。按照部门、县(市、区)、企业报送的信息,由市促进工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分类整理出亟需解决的专题。事关工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由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涉及多个部门且较为复杂的问题,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一般性问题,由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二)现场办公。对急需解决的问题,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效率的原则,由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建议,市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协调解决。
(三)检查督办。对各类调度协调会议形成的决议,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督办催办,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
第十条 垂直调度报表要求。各县(市、区)、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企业,按规定按时向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经委)报送相关报表:
(一)月生产调度快报(附表1),月份工业企业停产半停产情况调查表(附表3),月主要工业产品价格表(附表5),根据要求由县(市、区)经济局每月4日前上报;
(二)月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报表(附表2),根据要求由县(市、区)经济局每月17日前上报;
(三)主要产品产量旬报表(附表4),由县(市、区)经济局每旬后1日12时前上报;
(四)月工业企业快报数据表(附表6),由重点企业于每月10前直报。
各种报表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节假日不顺延。
第十一条 平行调度报表要求。固定资产投资由发改委报送;工业经济生产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由市统计局报送;工业企业实缴税金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报送;工业企业进出口完成情况,由市商务局报送;工业企业项目贷款和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报送;工业企业用电及重大项目供电建设进展情况,由市供电公司报送;煤炭生产情况由煤炭局报送;煤炭销售情况由煤炭运销公司报送;焦炭销售情况由焦炭公司报送。上述各部门均于每月12日前报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电话:2099573,传真:2099573,邮箱:lfjwyx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