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旬调度、月预报制度。各县(市、区)、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按月报送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停产企业复产等情况;重点骨干企业按旬、月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二)重点骨干企业运行信息直报制度。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一个面向县(市、区)多层次的企业信息直报监测系统。首批在全市规模企业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28户重点企业,率先上网直报,按要求填报企业运行信息。
(三)横向信息通报制度。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统计局、商务局、煤炭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电力公司、煤运公司、焦炭公司、侯马车务段等部门,要按月通报本部门涉及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资料。
(四)例会调度制度。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工业经济运行及项目调度例会,分析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的资金、电力、运力、土地、环评、立项等问题,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工业经济分析会,分析趋势、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从整体上把握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走势。
(五)下基层协调服务调研制度。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统一部署,组织力量,除日常的协调服务外,每月组织发改委、财政、统计、土地、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进行调研指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建立下基层服务制度,制定下基层计划,充实一线力量,改进作风,加强协调,为企业排忧解难。
第六条 调度内容
(一)县市、部门情况。各县(市、区)工业经济运行总体情况;相关部门涉及工业经济发展的有关数据资料。
(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主要产品产量、销量、价格、库存、产成品资金、应收帐款等指标。
(三)生产要素配置。煤、电、运需求满足情况,供电、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保障情况;流动资金和企业融资情况;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其它重大问题。
(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季度、年中、年末调度制度,对重大工业投资、重大技术改造特别是市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项目,要进行月度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竣工投产、企业培育发展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重大事项报告。对影响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的建设、竣工、投产;主要生产线的停产、检修、复产;各种突发事件、重大涉诉案件,应及时将有关重大事项应对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