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宁县2009年以工代赈龙场片区公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威宁县2009年以工代赈龙场片区通村公路工程实施方案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省公路局组织有关专家共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该片区涉及龙场镇、新发乡、二塘镇,共建设公路3条共计41.575公里,为改扩建项目。
1、龙场至艾家坪公路,全程19公里,起点龙场镇K0+000,止于艾家坪K19+000。主要控制点是:龙丰村、尖山村、长元村、长坪村。
2、龙场至新发公路,全程18.201公里,起点于(龙场至梅花公路K8+020)K0+000,止于新发乡政府K18+201。主要控制点是:龙场镇乐坪村、新发乡乐居村、红丰村、宝塔村、花园村、新民村、联合村。
3、梅花至安乐公路,全程4.374公里,整条线路在梅花村境内。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的公路等级原则上按照交通部《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标准建设,路基宽度6.5(4.5)米,路面宽度5.5(3.5)米,路面采用泥结碎石,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在特殊困难地段,可根据《贵州省乡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三、原则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应进一步优化局部平、纵线型,确保行车安全。
四、原则同意路基、路面及排水设计,设置墙式护拦处应按强制性标准要求加宽路基。
五、全线建设涵洞125道,原则同意涵洞设计方案。
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警告标志设计。
七、经审定,本项目预算总投资为333万元,不含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投资,该部分投资由县政府自筹资金解决。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省财政配套40万元,省交通配套50万元,县自筹43万元。其中劳务报酬40万元。(详见附件)(略)。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本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