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了解我省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把握全省科普活动状况,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为进一步制定本省和地方科普政策提供依据。
二、科普工作统计的范围
本次为全社会科普工作统计,范围包括省、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主要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和组织。
主要统计填报单位详见附件2《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37号)第3~4页。
三、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
广东省科普工作统计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级市科技局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科技厅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各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的进行。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所属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各地可根据地方工作需要,组建地方科普工作统计领导班子,研究部署该工作的落实。
四、科普工作统计的操作步骤
根据《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37号)要求,广东省的科普工作统计按省、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本省、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所属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其它科普有关单位,需将其本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数据汇总成表,交给同级科技主管部门,由该科技管理部门对所回收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控,并将各基层表上交上级科技管理部门。
县(区)科技局对县级16个部门发放统计表,这16个单位把本部门(包括直属单位、主要企事业单位)的科普工作情况填写成一张科普统计调查表,然后一式四份交给所在县(区)科技局,县(区)科技局对每一张表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无误后,把包括县(区)科技局在内的17份科普统计调查表和本县基层单位报表目录(包括电子版本)一式三份上交到上级(地级)市科技局。
地级市科技局对市级17个部门发放统计表,这17个单位把本部门(包括直属单位、主要企事业单位)的科普工作情况填写成一张科普统计调查表,然后一式三份交给所在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每一张表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无误后,把下属各个县(区)的科普统计调查表和包括市科技局在内的18份市级单位的科普统计调查表,录入全国科普工作数据库,建立本市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库。再把该市所有统计表格和该地级市基层单位报表目录(包括电子版本)一式两份上交到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