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选程序
(一)济南电监办、省安监局联合成立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工作。济南电监办专员任评委会主任,济南电监办分管副专员、省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济南电监办安全监管处,负责评选奖励的具体工作。
(二)评委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材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并结合今年以来济南电监办、省安监局在督查、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三)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山东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推动和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工作实效。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评选重点应面向基层和一线。申报表、推荐名单应在所在单位内公示5日。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要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包括1、推荐名单排序,2、各推荐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3、2000字以内推荐材料,以上资料均附电子版)报评选办公室。
济南电监办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南区14号楼6单元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缪 童
电 话:0531-67807867 13181708109
电子信箱:miaotong@serc.gov.cn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孔学锋
电 话:0531-81792183
电子信箱:sdsajjzhc@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3: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4: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推荐
名额
| 表彰
名额
| 备 注
|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 38
| 19
| 其中:市级供电企业3个、县级供电企业15个、电建企业1个,均按1:2比例推荐
|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 8
| 4
| 从所属各电厂中推选
|
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
| 4
| 2
| 从所属各电厂中推选
|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 2
| 1
| 从所属各电厂中推选
|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 1
| 1
| 从所属各电厂中推选
|
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
| 从所属各电厂中推选
|
地方及其他电力企业
| 34
| 17
| 每市1个,由各市安监局按1:2比例推荐
|
其他隶属关系电力企业
| 6
| 3
| 由济南电监办会同省安监局研究确定
|
合计
| 94
| 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