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各地方电力企业,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电力企业及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电监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的安全生产目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扎实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第十一届全运会安全可靠供电,为保持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局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济南电监办、省安监局将对2009年度在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先进单位”)的表彰范围:全省电网、发供电企业、电力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个人”)的表彰范围:全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基础工作扎实。
2、年内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电网事故、设备事故,不发生误调度、误操作事故,不发生违反调度命令的行为。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打好“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做好各阶段电力安全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整治事故隐患,取得显著成效。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抓好“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按照省政府安委会、济南电监办各阶段部署,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监管部门组织的迎峰度夏、全运保电、迎峰度冬等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企业无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