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质检机构状况调查的通知
(冀农市发[2009]42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省农业质检机构检测资源状况,编制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农业系统质检机构状况调查的通知》(农质检函[2009]73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农业质检机构状况调查。现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隶属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部门、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农业质检机构,包括省、市、县三级,在行业上包括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机、乡企、能源、环保、地方农科院等各个行业。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质检机构基本信息、资质状况、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检测能力状况以及承担任务和科研情况等内容。详见《全国农业系统质检机构调查表》(简称《调查表》,附件1)。
三、组织形式
(一)市、县两级由市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科研单位、农业院校组织本系统、本单位质检机构调查;厅属相关质检机构直接填报。
(二)部级质检机构按农业部要求,直接上报农业部相关单位,并抄报厅农产品质量监管办。
四、有关要求
本次调查涉及行业多、范围广,请各单位相互协调,避免漏报和重复填报。属于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机构,请选择一块牌子进行填报,并在调查表中注明其他名称。请认真填报《调查表》、《农业质检机构列表》和《农业质检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汇总表》一式二份,9月23日前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并发送电子版。附件电子版请从河北农业信息网(www.heagri.gov.cn)“公告专栏”中下载。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监管办联系人:马金翠,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邮编:050011,电话:0311-86698768,电子邮件:zlaq@heagri.gov.cn
附:1.全国农业系统质检机构调查表(略)
2.农业质检机构列表(略)
3.农业质检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汇总表(略)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