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拟新设工科专业(本科)计划的通知
(鲁经贸培字〔2009〕328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鲁发〔2009〕7号)提出的用三年时间“根据企业需要新设置50-100个相关工科专业”的要求,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最近一个时期,对我省各高校拟新设工科专业(特指本科)情况进行摸底和计划申报工作,为全省新设工科专业做好前期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拟新设工科专业的依据
各有关高校拟新设工科专业,一是依据省政府出台的“10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40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13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二是依据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对照我省工科专业空白情况;三是依据我省产业集群发展及当地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四是考虑学校现有办学能力和发展方向,具备增设工科专业的必要性、紧迫性与可行性。
二、拟新设工科专业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有关高校要切实提高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做好新设工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抓好落实。
(二)深化企校合作,加强交流共建。开展新设工科专业申报工作,涉及到地方工业经济发展、企业人才需求、教学及实习实训设备需求、经费投入等多个方面。各有关高校要积极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服务,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同时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沟通和交流,推动新设工科专业的合作与共建,企校双方要签订意向书和协议,做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
(三)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计划和材料。各有关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工科专业目录中山东省目前尚未设置的工科专业(本科)(见附件1)为依据,研究提出2009 -2011年本校拟新设工科专业的目录,分析所需资金预算以及教学设备需求情况,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2、3,表格可登陆www.zjb.gov.cn下载,表格可复制,可另附情况说明和相关资料),编制拟新设工科专业计划,于8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经贸委职工教育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