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安办字[2009]27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67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 [200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67号)精神,扎实开展好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建设“安全生产年”、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全体员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