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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四)未经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名称和商标标识销售成品油的行为等。

  在整治查处上述非法行为的同时,要以这次整治促进安全生产,完善成品油供应体系建设,提高供应服务水平,解决部分加油站没有稳定成品油供应来源的问题,支持国家和地方炼化企业与加油站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追查非法油品来源,对非法炼油厂点坚决予以取缔。

  三、深入发动,联合执法,确保实效

  本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8月15日前完成)。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宣传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运输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开展本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整治的重点内容、查处措施、目标要求等。各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组织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违法违规建设、销售和运输的成品油站点、车辆逐一进行落实取证,登记造册,并通知行为人自觉地停止、纠正和整改不法行为。为方便社会参与,各市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9月15日前完成)。对摸底排查中确定的非法建设、销售、运输成品油的站点和车辆及其不法行为,要逐一研究,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形式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责令其停止或整改非法经营行为、查封或没收经营设施、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拆除违章建筑、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等措施,实施整改处罚。

  为保证整改和处罚措施顺利落实,由职能执法部门向违法行为人出具整改或处罚通知,各部门联合行动;对抗法者,由相关职能执法部门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三)总结工作、完善供油体系、建章立制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全面完善成品油供应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用户要求,确保安全供油。要解决好部分成品油加油站没有稳定成品油来源等问题,支持有关炼化企业与加油站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各市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部门协调、联合执法的经验,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成品油销售、运输市场准入和监管的安全长效机制。各市要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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