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安办字〔2009〕35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赣及省属企业: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
今年3月5日,吉安县功阁水电站值班人员疏于值守,没有及时发现库水位上涨并开闸泄洪,发生洪水漫溢溢流坝闸门顶,闸门无法打开的严重险情,一度危及下游5万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16日,上饶县大碑水电站在汛期进行引水隧洞清淤,库区大雨导致洪水冲淹引水隧洞事故,造成5人死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这两起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早部署、早安排。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二、立即行动,认真组织汛期安全专项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场所,加强事前防范,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组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突出抓好矿井、露天采石场、尾矿库、水库、堤防工程、水电站、危险路段、桥梁隧道、危险品生产和储运、在建工程、危房、通讯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重点检查防汛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准备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队伍演练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隐患。汛前要完成病险水库、涵闸、堤防工程除险加固,坚决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淹井(隧洞)、山体滑坡、溃坝、崩塌和泥石流等事故灾难。
三、强化值守,切实做好汛期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测预报工作,确保汛情等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同时,要建立汛期干部昼夜值班制度,强化防汛值守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遇有险情和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自救,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