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研究编制一批重大配套规划。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即将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推进相关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同上海市、江苏省联合开展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运输、长三角区域城际轨道交通等重点专项交通规划,以及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等规划的研究编制。编制实施《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空间开发秩序;编制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带规划》,加快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和保护;编制实施《浙江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编制实施《浙江省低丘缓坡重点区块开发规划》和《浙江省滩涂围垦实施计划(2010-2012年)》,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和海涂资源;编制实施全省现代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旅游业、文化服务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等10个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引导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实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医药等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十六)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进“六线两枢纽”为重点的铁路项目,积极实施杭黄、沪乍嘉湖铁路等项目,加快建设杭州地铁、宁波地铁;加强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公路网建设,实施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沿海高速)、杭新景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宁波-舟山港铁矿石码头、原油码头和宁波梅山保税区集装箱码头等一批码头项目,完善宁波-舟山港及浙南沿海港口的大宗散货和集装箱集疏运网络;提高杭州萧山机场国内干线运输能力,增辟国际客运和国际货运航线,加快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大力发展国际货运航线。构建区域能源安全体系,大力开发利用核能、风能、潮汐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推进沿海50-100万千瓦风电,110KV以上主干电网,宁波-舟山煤炭储备和配送基地,舟山油气储备基地,洋山港区、大榭港区、台州大陈岛等油品储运设施,宁波-台州-温州和金华-丽水-温州天然气管网等项目建设。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共同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浙东引水工程和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推进“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等项目建设,解决重点地区的区域性缺水和城乡居民优质饮用水供应问题。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共同推进基础地理空间信息、互联网交换中心互联等共享平台建设。
(十七)统筹布局一批重点开发区块。围绕发展海洋经济,着重抓好一批海洋产业区块的规划建设,合理推进一批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建成浙江海洋综合开发的主要空间载体。围绕发展服务业,因势利导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物流园区、现代商务区、总部基地、科技创业园、创意产业园、生产性服务集聚区、软件与服务外包基地、文化商旅综合体、新型专业市场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围绕工业转型升级,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研发设计、营销、物流和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以优化农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强化科技辐射、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围绕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水回用、海水淡化、余热利用、垃圾发电等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基地,探索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围绕低丘缓坡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着重在湖州、衢州、金华、丽水等地区推进一批低丘缓坡建设用地和耕地垦造重点区块的开发,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