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的通知
(赣安监管花炮字〔2009〕180号)
萍乡、宜春、抚州、上饶、南昌市安监局:
为严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关,严格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省局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进入试点和整顿保留批次名单的企业,即可按照本工作流程进入整改提升和行政许可程序。一律按照先统一审查图纸,再施工建设,再出评价报告,然后现场审查的工作程序办理。按照省安监局〔2009〕151号文件规定,应充分发挥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把关作用。所有进入延期换证生产企业的设计图纸(其中直接进入评价的由评价机构按要求出具图纸)均由专家评审组统一审查把关,并提出结论性审查意见后,方可进行整改提升达标实质性操作。设计机构或评价机构应及时向专家评审组联系人提交三张图纸,包括企业地形测绘图、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局图。专家评审组联系人为唐学军、易鑫、李丹。联系电话:0791-6288761
二、设区市安监局对企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时,除对照《实施意见》、《补充意见》进行审查外,还应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审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其中应增加重点审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省安监局要求配备了注册安全主任以及驻厂监察员(要求有由县安监局出具的与企业对应人员名单),是否设立了“九严禁、六杜绝”的警示牌。设区市安监局在签署现场审查意见时应对此予以确认。
三、在进行设计、评价、专家评审以及现场审查过程中,必须坚决杜绝因迁就企业而人为将危险工序(包括危险品仓库区)中部分高危险等级工房改为低危险等级工房或无药工房,从而形成危险工序中工房之间安全距离达标的假象,为企业今后违规超能力赶工时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而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对所有不合规范要求的和对照工艺流程多余的工房必须严格要求企业一律予以拆除。对此,上述哪个环节没有把好关,就严肃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凡因此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