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高温雷雨季节至国庆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安监管花炮字〔2009〕193号)
各产设区市安监局,各县(市、区)安监局,上栗县花炮安监局,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
2009年6月19日,萍乡市上栗县阳萍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药物自燃爆炸事故;7月14日,宜春市万载县潭埠镇华泰烟花厂发生一起单基粉工区自燃事故。此两起事故虽然均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充分说明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超高风险的特性,也暴露出部分企业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停产制度落实不严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个别产地政府及安监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高度警觉。省政府洪礼和副省长近日专门就此敦促省安监局务必严格落实高温停产规定,要求各产地务必将烟花爆竹高温停产规定执行到位。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温雷雨季节至国庆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当前至国庆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明确的部署,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除李渡烟花集团、抚州市金山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特殊任务需要在严格特批下可限时段严密监管下组织生产外,其余企业必须一律按照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全部停产到位。
二、各地、各级安监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确保高温雷雨季节停产制度落到实处。并切实督促指导列入整顿批次的企业合理利用高温停产期间狠抓整顿提升工作。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按高温雷雨季节停产规定予以停产的,一经发现,除严格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还将严格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予以责任追究,并将严格追究一线安全监管的失察之责。凡因此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江西李渡烟花集团、抚州市金山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必须在此期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周密的限时段生产安全管理制度。非特殊任务需要的产品原则上在此期间不安排生产。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专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