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改进重要节日期间市领导活动的通知

  16.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广州海事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卫生局。拟邀请领导:省有关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市纪委一位领导。参加人员范围: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纪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区、县级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广州市荣誉市民、港澳台商、外商及归侨代表,军烈属代表,劳动模范代表,文艺界、卫生界、体育界、科技界、教育界、新闻界知名人士代表和学生代表,以及有关部门代表。
  (七)“七一”建党纪念日。
  17.广州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座谈会。以市委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拟邀请领导: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及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过副省长级实职和正市级实职的老同志。参加人员范围:各区、县级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各二位负责同志,近年来受到中央和省、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
  (八)“八一”建军节。
  18.慰问驻穗部队基层单位。主办单位:市双拥办。拟邀请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及市纪委各一位领导,广州警备区主要领导。慰问对象:广州军区、广州军区空军、省军区、海军广州保障基地、省武警总队、省边防总队、省消防总队基层单位。
  19.广州市军政座谈会。以市委、市政府和广州警备区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双拥办。拟邀请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及市纪委各一位领导,驻穗部队军以上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人员范围:拥军优属模范和战斗英雄代表,市直有关部委办领导。
  (九)中秋节。
  20.广州市老干部迎国庆贺中揪茶话会。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拟邀请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及市纪委各一位领导,原市六套班子领导和享受副省级单项待遇以上的老同志。参加人员范围: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享受正厅级待遇(含退休)和原任部委办副职以上的离休干部。
  (十)国庆节。
  21.广州市各界人士庆祝国庆招待会(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举办)。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外办。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一位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的部分老同志。参加人员范围:各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员,外国金融机构驻穗分行或代表处负责人,荣誉市民及华侨、侨属代表,台胞、台属代表,海外统战对象,合资企业代表,在穗投资的外商代表,在穗的外国专家和外国留学生代表,各区、县级市党政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委办主要领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