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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省外经贸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09年10月20日-24日在广西南宁举办。日前,商务部专门召开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筹备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招展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六届博览会展区概况

  本届展会设标准展位约(3*3平米)4000个,其中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室内展位2800个,室外600个;分会场(广西展览馆)展位600个。分为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魅力之城”四大专题展区。

  商品贸易专题:下设6大展区及1个专题展(分会场),重点展示内容为:

  1、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展(室外展区10000平米)

  1)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建筑工程机械、地质机械、施工设备等。

  2)运输车辆:皮卡、客货运输车辆、农用运输车等。

  2、加工与包装机械展:(7号展厅)

  1)加工机械:食品加工机械、糖业机械和金属加工机械等;

  2)包装机械:食品包装机械、制药包装机械、印刷包装、工业包装机械等。

  3、电力与能源设备展:(10、11号展厅)

  1)电力设备:发电设备、输/配/变电设备、电气化设备等;

  2)新能源:风/太阳/核/生物/地热能源设备、配套设施、服务等。

  4、电子电器展:(12号展厅)

  1)电子信息:通讯及通信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外设产品、软件及IT服务等;

  2)家用电器:厨房电器、制冷设备、音像视听产品等。

  5、建筑材料展:(8、9号展厅)

  1)建筑材料:建筑陶瓷、卫浴洁具、化学建材、铺装材料、门窗幕墙等;

  2)建材设备:木工机械、板材加工机械、型材加工机械等。

  6、农业展:(博览会分会场,地点:广西展览馆,标准展位:600个)

  第六届博览会将首次设置博览会分会场,举办农业专题展,重点展示农用生产资料、农产品与食品。展期将举办国际合作社跨国采购说明会、中国东盟淀粉与酒精工业论坛等专业会议及系列促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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