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科技经济发展,创造自主知识产权。
1、加大对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技改项目的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2、继续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做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及试点事业单位的认定工作,探索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3、加快推进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化,提高我市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局负责)
4、引导企业注册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帮助涉农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扶持我市名、特、优产品,打造我市农业品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负责)
5、开展工业企业专利、商标扫盲活动,强化专利申请资助导向,促进更多的企业自主研发,培育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负责)
6、扶持、资助版权作品创作项目和重点企业,推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著作权登记等工作。(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负责)
7、推动我市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广东省名牌产品创建工作,努力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企业,全力推进“枫溪陶瓷”区域国际品牌的创建工作。(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负责)
8、做好国家、省专利奖的推荐工作,资助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工作。(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9、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扶持力度,为其在出口通道、国内市场准入等方面提供便利,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市质监局、潮州海关、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负责)
10、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开发具有潮州特色的民间文化资源,鼓励传统艺术创新并形成版权,积极推进“版权兴业工程”,维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11、依托“雏鹰争章”、“少年科学院士”、“争当科技小能手”等活动平台,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工作,鼓励青少年发明创造活动。(市教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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