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贯彻<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潮府办〔2009〕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贯彻〈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潮州市贯彻《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实施方案(2009~2011年)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和《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7]88号),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09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提高知识产权发展质量为主题,以增强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为主线,以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努力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创新型潮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中的协调引导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发展动力机制。
(二)统筹规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原则。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发展的战略需求,科学制订和统筹实施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规划,从全局上引导和推动知识产权全面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专项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
(三)保护创新和推动运用相结合原则。坚持在加强保护中推动运用,在推动运用中加强保护,正确处理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公众利益的关系,实现保护有力、运用有效、发展有序。
(四)能力建设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原则。大力加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基础设施、依托载体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注重知识产权管理的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以制度创新促进能力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