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地方资本市场。积极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鼓励各类优质企业加快改制上市(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完善户籍管理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政策措施,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市公安局牵头)。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清除制约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政策性障碍(市房产管理局牵头)。
规范土地和矿业市场。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和土地收购储备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有序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八)推进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的政策体系、创业带动就业体系、就业援助体系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贯彻执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组改制、关闭破产和经济性裁员中的失业调控政策。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工资收入宏观指导体系。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和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市人事局牵头)。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联动调整机制。积极探索解决我市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在耀州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以煤炭、建筑等行业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牵头)。完善促进住房合理消费的政策措施,健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加快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工程,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房产管理局牵头)。继续加大城乡低保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的筹资渠道,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适时调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完善应急救助预案。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积极开展常见病救助,确保城乡困难患病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全面开展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市民政局牵头)。继续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健康行动项目和农村妇女免费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市卫生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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