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参加“2009年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参加“2009年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苏外经贸机电〔2009〕453号)


各市、县机电办,各有关企业:

  针对严峻的外贸形势,为了帮助企业坚定信心,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挑战,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我厅拟组织机电企业参加“2009年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本次展览会将于2009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在印度新德里市的Pragati Maidan展览中心举行,展期7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概况

  “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 由印度最大的贸易促进机构ITPO主办,在印度新德里市的Pragati Maidan展览中心举办,每年举办一届,至今已有28年的历史,是目前亚洲最大的综合贸易展会之一。该展得到了世界各国媒体的广泛关注,已成为印度经济发展变化的风向标。该展2008年净展出面积达到130,000平方米,共有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的7500家参展商参展,有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的90个代表团近300000名专业观众到会寻找商机。该展会已成为众商家争夺印度市场的绝好平台。

  二、展品范围:

  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五金工具、家用电器、通讯电子产品、医疗器械、医药产品、节能设备、五矿化工产品、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仪器仪表、纺织服装、体育器材、手工艺品、酒店设备用品、办公用品、食品饮料、农业产品、生物科技制品、电力及电力设备、交通、石油化工、冶金煤炭、水利信息技术、电信行业、电子工业、航空航天等。

  三、摊位(展台)申请

  凡报名参展的企业,请按摊位申请表(附件)要求逐项认真填报,并于7月15日前传我厅,同时将参展报名费1200元/单位汇入江苏省国际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账号:00005208091001,开户行:省中行汇款时务必将底单传我厅备查,并注明印度展字样。

  四、参展费用

  为了鼓励和支持机电产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我厅将加大摊位费的补助,摊位费按31000元/个预收,双开口摊位加收10%,展后4个月左右我厅补助企业24800元/个,实收企业摊位费6200元,人员费24000元。展品去程运费3500元/立方米,我厅补助2800元/立方米,企业支付700元/立方米,展品关税按实际发生收取。回运费企业自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