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注水肉、病害肉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注水肉、病害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陈 俊 副市长
副组长:
井益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军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晨明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仇宪红 宜君县副县长
王平义 印台区副区长
王润民 王益区副区长
程晓儒 耀州区副区长
屈新利 市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长久 市商务局副局长
雒延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华 市农业局副局长
闫青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白宏民 市质监局副局长
石宏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军明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定点办公室(市商务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督办解决突出问题。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禁止非星级资质的市外屠宰企业猪肉进入铜川市场,严把批发准入关。一是从商务、工商、公安系统各抽调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稽查组,在重点贩运道路上组织巡查。一查运载工具是否是合规;二查贩运的猪肉的屠宰企业是否具备经审核的资质等级;三查猪肉是否证章清楚、齐全。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铜川市场销售。二是在市区各农贸市场设立执勤岗,从市场所在地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安排3-4名工作人员,蹲点执勤,每天凌晨五时到岗,九时结束,并及时根据批发商运输时间调整,重点对运往市场待批发的猪肉进行逐车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猪肉。猪肉流通销售实行备案制,凡是进入我市流通销售的猪肉,必须是经市政府审核批准的市外星级定点屠宰企业,或市政府验收合格的市内定点屠宰企业产品,并经市定点办公室公告、消费者认可后,方可进入我市流通销售。当地农民自宰的生猪产品只能用于自食,否则,依法查扣没收。
(二)进一步加强猪肉销售市场监管。进入市场销售的猪肉必须具有“三章两证”。即滚动加盖在肉体上的《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证明,出具的证章必须和数量、日期相符合。个体经销户实行猪肉吊挂销售,坚决纠正案头堆放销售行为。被市政府确定的市外星级屠宰企业,向铜川市场供应的猪肉,必须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并定期提供抽查样品,自觉接受抽检,凡抽检两次质量不合格的,终止供肉资质。
扩大市场销售猪肉质量的监督抽检范围和频次。由市工商局牵头,市质检局配合对入市猪肉实行定期全面抽检制度,将抽检结果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并在媒体公布,引导群众放心消费。对抽检不合格的猪肉,依法处理,凡是抽检两次以上不合格的屠宰企业,其屠宰加工的猪肉将逐出铜川市场,对经营其猪肉的经销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