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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打击注水肉病害肉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注水肉、病害肉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注水肉、病害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陈 俊  副市长
  副组长:
  井益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军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晨明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仇宪红  宜君县副县长
  王平义  印台区副区长
  王润民  王益区副区长
  程晓儒  耀州区副区长
  屈新利  市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长久  市商务局副局长
  雒延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华  市农业局副局长
  闫青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白宏民  市质监局副局长
  石宏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军明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定点办公室(市商务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督办解决突出问题。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禁止非星级资质的市外屠宰企业猪肉进入铜川市场,严把批发准入关。一是从商务、工商、公安系统各抽调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稽查组,在重点贩运道路上组织巡查。一查运载工具是否是合规;二查贩运的猪肉的屠宰企业是否具备经审核的资质等级;三查猪肉是否证章清楚、齐全。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铜川市场销售。二是在市区各农贸市场设立执勤岗,从市场所在地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安排3-4名工作人员,蹲点执勤,每天凌晨五时到岗,九时结束,并及时根据批发商运输时间调整,重点对运往市场待批发的猪肉进行逐车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猪肉。猪肉流通销售实行备案制,凡是进入我市流通销售的猪肉,必须是经市政府审核批准的市外星级定点屠宰企业,或市政府验收合格的市内定点屠宰企业产品,并经市定点办公室公告、消费者认可后,方可进入我市流通销售。当地农民自宰的生猪产品只能用于自食,否则,依法查扣没收。
  (二)进一步加强猪肉销售市场监管。进入市场销售的猪肉必须具有“三章两证”。即滚动加盖在肉体上的《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证明,出具的证章必须和数量、日期相符合。个体经销户实行猪肉吊挂销售,坚决纠正案头堆放销售行为。被市政府确定的市外星级屠宰企业,向铜川市场供应的猪肉,必须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并定期提供抽查样品,自觉接受抽检,凡抽检两次质量不合格的,终止供肉资质。
  扩大市场销售猪肉质量的监督抽检范围和频次。由市工商局牵头,市质检局配合对入市猪肉实行定期全面抽检制度,将抽检结果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并在媒体公布,引导群众放心消费。对抽检不合格的猪肉,依法处理,凡是抽检两次以上不合格的屠宰企业,其屠宰加工的猪肉将逐出铜川市场,对经营其猪肉的经销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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