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授予“拥军优属模范”“拥政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和表彰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授予“拥军优属模范”“拥政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和表彰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决定
(徐委发[2009]34号 2009年11月22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徐各部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涌现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群众性双拥活动深入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力争在第七轮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中再创佳绩,市委、市政府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曹迎军、倪振娥夫妇等5名同志“拥军优属模范”、沈国节等3名同志“拥政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并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对丰县凤城镇、中国人民解放军73061部队通信值勤站等56个双拥先进单位,刘艳珍、徐小玉等41名双拥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是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和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广大军民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为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徐州市拥军优属模范、拥政爱民模范和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共105名<个>)

  一、拥军优属模范(5名)
  曹迎军 倪振娥夫妇 邳州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邳州市拥军客运公司经理
  张 勇 徐州市拥军优属协会副会长
  陈 阳 徐州市荣阳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 琼 徐州师范学校第一附属小学校长

  二、拥政爱民模范(3名)
  沈国节 73082部队81分队班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