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安办字明电[2009]85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突破了全年重大事故考核控制指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办《关于大广高速“9·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赣安办字明电〔2009〕7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治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大力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强化对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各级交通运输及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客运车站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治理期间暂停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许可工作。国庆期间,要全面启动全省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执勤检查。对省内各条高速公路、国(省)道过往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查必记。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吊销驾驶证;对疲劳驾驶的客运驾驶人,要责令强制休息,确保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
三、强化对重点路段的管控。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辖公路的巡查,要将90%警力都投入到路面上,坚持高速公路“24小时无缝巡逻”机制和三级勤务制度,加大对重点道路尤其是各条承载客运流量大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山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以及通往农村商贸集会的县乡道路的路面管控,切实增派力量加强重点旅游交通线路、景区(景点)交通安全的监管监控,确保重点路段24小时不失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保障高速公路的全面畅通,国庆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一律禁止养护施工作业,并开通所有收费车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