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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

  学习宣传好《申报办法》,是贯彻实施《申报办法》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一要组织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申报办法》,使其了解职业危害申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履行职业危害申报义务。二要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三要开展对职业危害申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职业危害申报业务知识和技术,能熟练操作申报软件,确保申报工作能高效率、高质量地顺利完成。

  (三)注重结合,加大执法

  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必须注重“三个结合”:一要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许可工作结合起来。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要求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范围,通过安全生产许可推动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必须提交有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二要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与贯彻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起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执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三要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与正在全国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对未按规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不予验收合格,并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各设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职业危害特点及本部门的工作部署,首先选择粉尘和毒物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或重点县、市、区进行申报工作,努力探索和积累经验,稳步推进本地区的申报工作。特别是要将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宝石加工、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化工等生产企业作为申报重点。为确保明年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必须在2009年底以前完成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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