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牧畜科发〔2009〕9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有关安排,我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
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农质发[2009]2号)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我省畜牧业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奶站、饲料、兽药等专项整治成果,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省畜牧兽医局决定开展“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针对我省畜产品生产经营全程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依托生鲜乳、饲料、兽药、无公害畜产品原有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基础,面向消费者不断提高的质量安全需求,通过开展集中检查、密布检测、严厉打击、清理整改等整治活动,推进完善监管、健全制度、强化基础、规范行为等执法活动,不断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全面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质量水平,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加强执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具体实现以下目标: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15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无公害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三)把握原则。开展活动要把握以下四项原则。一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整治和活动内容要涉及到生鲜乳、饲料、兽药和无公害产品全程,突出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主要对象。二是分工负责、强化结合。既要保持各个专项整治执法活动的独立性,又要在方案制定、组织领导、重大活动中注重搞好衔接。三是标本兼治、分段实施。突出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着眼长效机制建立,分段进行、前后衔接。四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总结运用近年来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的有效经验做法,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在生鲜乳、饲料、兽药、无公害畜产品整治执法活动中,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多层次、多形式、高频率的质量安全检测;二是实施对违法生产、添加、使用禁用物质、非添加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的严厉查处;三是检查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四是指导执法对象推行规范化生产,制定实施质量安全制度,奠定构建长效机制的基础。
--生鲜乳整治执法活动重点。突出奶牛主产区、事故多发区、省际交界区等重点地区,把奶站收购经营主体转换、推行标准化技术规范、加快收购经营许可证发放、查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摆在突出位置。
--饲料整治执法活动重点。突出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地、非法使用违禁添加物重发区饲料企业和养殖场户,把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的查处放在突出位置。
--兽药及兽药残留整治执法活动重点。突出生猪、家禽等集中产区,针对禁用、未批准的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整治兽药生产经销企业和畜禽养殖使用环节。
--无公害畜产品整治执法活动重点。以生产规模大的奶、禽蛋和猪肉类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单位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证后监管为手段,重点整治产品不达标和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标志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按照农业部要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抓住不同的重点,安排相应的活动。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20日-3月10日)。主要内容包括: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工作;组织生鲜乳、饲料、兽药、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具体执法情况开展自查。主要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自查等工作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