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评分表(续)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开
展
机
关
效
能
年
活
动
情
况
|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1、 清理规范执法工作是否按《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9〕58号)要求落实。
2、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履行职责超越法定权限和范围。
3、 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程序的。
| 4.5
| 1、 清理规范执法工作未按《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9〕58号)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5分。
2、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履行职责超越法定权限和范围的,每件扣0.5分。
3、 违反法律法规程序的,每件扣1.5分
| |
4、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 1、 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裁量是否适当,存在畸重或畸轻等显失公正。
2、 存在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同案不同罚、不同案同罚情形的。
| 3
| 1、 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裁量不适当,存在畸重或畸轻等显失公正的,每件扣1.5分。
2、 存在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同案不同罚、不同案同罚情形的,每件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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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 1、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是否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09〕12号)的要求,下发相应文件。
2、 可以合并而未合并。
3、 新增评比达标庆典表彰活动的。
| 4.5
| 1、 清理规范工作未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09〕12号)要求,凡应该撤销而未撤销的,每项扣1.5分。
2、 凡可以合并而未合并的,每项扣1.5分。
3、 未经上级批准举办新的评比达标庆典表彰活动的,每项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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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 1、 在网站、网页中要有政务公开内容专栏。
2、 按规定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
3、 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4、 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信息公开。
5、在便民服务方面,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及时公开。
6、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
| 9
| 1、 网站、网页中没有政务公开内容专栏的,扣1.5分。
2、 未按规定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的,扣1.5分。
3、 未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扣1.5分。
4、 未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信息公开,造成负面影响的,扣1.5分。
5、 在便民服务方面,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未公开的,扣1.5分。
6、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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