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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规定的通知
(赣安监管人培字〔2009〕341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规定》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规定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47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按照“综合监管、分级属地”的原则,省局内设职能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财务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外事管理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审计等工作;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1. 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承担机关文秘、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管理与密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涉密网、公文加密传输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省局党组、省局印鉴。
  3. 组织起草省局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报告,承担组织编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简报》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4. 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机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局办证大厅的工作。
  5. 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协调信访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
  6. 承担机关外事工作,拟订相关外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编制、任务审批、人员审查及相关证照的办理与管理工作。
  7. 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汇总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机关银行账户。
  8. 承担财务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9. 综合协调本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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