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信访部门(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协调配合的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机制,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查处群众关于安全生产问题的反映和举报。
(五)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组织力量及时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七、会议制度
(一)安监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机关全体会议制度,贯彻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副巡视员和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全省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审定省安监局的重要工作;
4.通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
5.讨论通过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
局务会议一般每2个月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可以安排有关业务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三)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副巡视员组成,由局长召集和主持,或由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主持和召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讨论决定省安监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讨论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重要事项、重要文件:
4.讨论决定设区市安监局及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
5.听取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重要工作汇报。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列席。
(四)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相关处室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审定。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五)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一般应当提前1-3天将讨论的议题及所讨论事项的初步意见,书面印发与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