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成立十一运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牧畜科发〔2009〕32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一运”)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十一运在我省顺利举办,根据《省筹办十一运工作领导小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畜牧兽医局十一运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
组 长:
慕永太 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组长:
张洪本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刘炳谭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刘凤军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 员:
唐建俊 畜牧科技处处长
戴文超 动物卫生防疫处处长
杜明宏 饲料处处长
鲍 霞 医政药政处处长
李 新 计财处副处长
牛树田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高迎春 省兽药质量检验所所长
(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李祥明 省饲料质量检验所所长
王本廷 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主任
李邦文 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有志 省畜牧总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十一运筹备及举办期间,畜禽养殖环节监管、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规范使用、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安全供应及涉及省畜牧兽医局职责范围内其他相关事项的部署、决策和协调,组织制定、发布和决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和经费。负责落实省筹办十一运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工作组任务分工
结合各成员单位现有职能,面向十一运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分三个工作组,分别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一)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综合协调组。张洪本同志负责,畜牧科技处、省畜牧总站、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等单位参加。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与省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的联络和局内各工作组间的综合协调,及时明确畜牧兽医系统及各工作组应当承担的有关工作任务;
2.配合省经贸委明确十一运动物源性食品原料供应和备用基地、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单位”)的名单,牵头制定畜牧兽医部门食品供应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