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稳妥原则。公务卡改革的实施工作,要按照“先试点、后推进”的思路进行,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
三、公务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公务卡的功能及办理方式
1.公务卡的功能。公务卡是具有信用支付功能的信用卡。持卡人办理公务支出结算时,在信用额度内消费后,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还款。公务卡在优先满足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的同时,允许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个人消费部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单位财务部门也不能查询公务卡中的私人消费信息。
2.公务卡的标准。公务卡应当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具有20至56天的透支免息期,具体免息期按照各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其他功能。
3.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具体由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代理银行协商确定。
4.公务卡的办理方式。公务卡由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在职人员申请办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公务卡及其密码均由个人保管。
(二)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
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和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书报杂志订阅费以及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修理费等。
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可根据本地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商品服务支出范围及额度作出具体规定。
(三)公务卡结算报销的基本程序
公务卡结算报销包括以下基本程序:
1.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时,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签名的消费凭证。
2.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工作人员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凭证,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
3.预算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单位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系统,录入消费凭证的相关信息,审核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
4.预算单位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签发授权支付指令,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公务卡还款明细表》,通知发卡银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