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各级卫生部门要整合各级综合医院诊疗资源,加强设备配置,重点加强市+
人民医院、矿务局中心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宜君县人民医院等四家定点综合医院的感染科、儿科、呼吸科设备配置,必要时,采取搭建临时接诊点、启动后备医院等措施,提高接诊能力,做好应对局部地区流感聚集性暴发、患者激增的准备。组织基层医务人员深入重点学校和社区,开展咨询疏导、病例筛查工作,加强对居家治疗患者的医疗服务。
四、加强重症患者救治
各级卫生部门要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对重症病例识别、诊断及救治能力。要根据全国《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要求和分级分类救治的原则,对重症病例及早发现、及早救治。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重症监护室建设,增配必要的救治设备,保证临床用药需求。继续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将重症与危重病例集中收治到医疗救治力量雄厚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对轻症病例实行居家隔离治疗,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并做好随访登记。充分发挥市级临床专家组和定点医院专家组的作用,及时组织会诊和抢救,提高重症与危重病例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五、抓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车站、商场、医院、影剧院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建立校(园)长负总责的工作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制。按照《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报告追踪、医学巡查等制度,落实流感样病例的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等各项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
六、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报告患者救治情况,严禁瞒报、谎报、缓报。实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及早发现聚集性流感样病例。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要加强流感监测的力度,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病毒传播力和毒力变化以及耐药性等重要信息,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各级卫生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科学研判本地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级畜牧兽医机构要继续做好生猪甲型H1N1流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