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有效的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制度,为基层自治组织减轻工作负担。各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决定》(海发〔2008〕7号)的要求把社会组织的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要通过分类指导,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训、规范和管理,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九、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大宣传教育。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要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弘扬法治精神,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决定》进行研究和部署,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
各区政府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区政府主要领导、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加强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狠抓落实,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分解任务。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决定》所确定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年度工作安排中,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并落实到个人。二是稳步推进。在各项制度建设和具体工作中,牵头部门应自觉承担责任,科学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涉及市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及其他工作机构的应当主动联系、沟通、协调。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协助工作。三是加强协调。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总协调、总调度作用,及时把握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形势。
(四)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主要领导、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政府及其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要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对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政府或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