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三)总体目标
以建设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为目标,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发展模式,强化村民社区意识,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新格局。荣成市已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今年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并不断总结经验;其他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要结合实际适时进行试点,逐步推开。
三、主要内容
(一)科学合理设置农村社区。按照便于服务管理和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以一个或多个自然村为基础设置农村社区。对于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较好、居住人口较多的村,可采取“一村一社区”模式;经济条件一般、居住较分散的村,可依托中心村采取“多村一社区”模式;对于强企合并周边村的,可依托强企采取“村企合一社区”模式。
(二)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是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办公、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场所。为进一步拓展农村社区服务项目,搭建农村社区服务的基础平台,每个社区要建设一所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并具备医疗卫生、残疾人康复训练、文体教育、老龄服务、计划生育、民间纠纷调解、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社区警务、劳动就业等服务功能,以便为农村居民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采用“一村一社区”模式的,可利用现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适当改造整合;采用“多村一社区”模式的,可利用中心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或闲置房舍进行改扩建;采用“村企合一社区”模式的,可整合村企资源;有条件的地方,可重新规划建设。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密度、交通状况、历史传统等特点,做到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服务。
(三)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要形成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各类专项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积极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贫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农村社区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社区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解决困难群体“治病难”问题;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训练、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服务,其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助;推进农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并对就业或失业实行动态管理;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其深入社区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和专业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不断提高农村社区保障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