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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海府办〔2009〕3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2009-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
(2009年-2011年)

  中小学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保证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校舍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中小学校舍改造加固维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制定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海口市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结合海口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投资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二)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坚持将校舍安全工程与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学校规范化建设、旧城区学校改造和农村中心镇建设有机结合,无论是重建的还是迁建的学校项目都要按照《海南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办学标准》的建设标准规划到位。
  (三)“两类”为主,突出重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涉及到全市教育发展全局,根据教育发展要求和财力的承受力,分清轻重缓急,以加固维修为重点,优先改造有C、D级危房的校舍,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抗震为主,综合防灾。按照海口市综合防灾规划,优先考虑将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在重点考虑抗震加固的同时,结合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其他综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相应加强学校综合防灾能力,做好应急预案,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制定依据
  海口市属热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受海陆位置影响,台风频繁,洪水发生较多;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3g分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0.4g抗震设防。
  目前,全市有中小学校563所(义务教育学校511所、非义务教育学校52所),在校学生312,194人,校舍2513栋,校舍面积3,030,813.8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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