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区九条主要河道的事权划分。将市区钦村河、涝台河、城南河、竹岛河、戚家庄河、望岛河、海峰河、渤海河、徐家河(包括其支流)九条河道河床以内及水面、水下的管理责任,统一划归市水务集团承担,主要包括河道卫生保洁、垃圾清理、淤泥疏运、污水整治(包括排污巡查、污水并网、沉沙池等污水截流设施的维护管理)、蓄水造景等;其它管理事项,仍按城市管理的事权划分由环翠区、高区、经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即环翠区负责城南河、竹岛河、望岛河、戚家庄河岸边的卫生保洁任务;市建委负责城南河、钦村河古寨东路以东区段和竹岛河、望岛河、戚家庄河岸边的园林绿化和河堤及配套设施维护任务;高区负责钦村河、涝台河的岸边园林绿化、河堤及配套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等任务;经区负责海峰河、渤海河、徐家河(包括其支流)岸边的园林绿化、河堤及配套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等任务。
(二)市区其他河道管理责任。环翠区辖区的五渚河、羊亭河、张村寨子河,高区的初村东大河,工业新区的草庙子河、高格庄河、阮岭河等,仍按属地事责权限管理,统一纳入市区河道管理检查考核。
(三)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分工。1.市城管办:承担市区河道环境管理的协调指导职责,负责制定河道环境管理的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牵头组织河道环境管理的日常检查评比和综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河道环境管理经费的依据之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治理后验收合格的河道及时纳入长效化管理。2.市建委:除直接负责中心市区相关河道的整治管理任务外,还要负责市区河道防汛、绿化和市政设施管理等业务指导。3.市环保局:负责河道水质监测,对河道排污和倾倒污染物行为实施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4.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市容环境和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5.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区九条河道管理事项的有关经费,向水务集团统一拨付河道管理资金,同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河道环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市区九条主要河道的责任分工调整后,水务集团要根据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成立专业化队伍,配备设备,制订措施,创新思路,着力解决河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河道治理效果。各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的责任主体意识,加强配合,共同努力,把河道环境打造成城市环境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