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经治理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201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耀州白水泥厂中空回转窑,取缔药王山周围的4家石渣企业。
3、2009年年底前拆除整治区域内有碍观瞻的废旧建筑,整治乱搭乱建。
4、2009年治理改造燃煤锅炉、茶浴炉5台,推广水煤浆、天然气锅炉1台,新增天然气居民用户500户。禁止餐饮等经营户散烧烟煤;2010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区域内燃煤锅炉治理改造任务。
5、在药王山周围运输道路设点检查,查堵无篷布运输车辆,实行限速、限载,严格控制道路扬尘。对整治区域内街道和药王山周围直观山坡和道路沿线实施绿化。
6、对整治区域内街区和所有道路定时清扫和洒水,保证每天四次,实施全天保洁,对道路两侧树木定时喷水洗尘,控制扬尘污染。
7、2009年9月底前完成区域内漆水河河道综合整治,改善河道面貌,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取缔不具备污水入网条件的餐饮、洗车、洗浴经营户。
8、组织安排30名市容环境监督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对整治区域内的企业、街道和单位实施监督。
(二)市环保局
1、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抽查、考核和奖励。
2、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格实行监督性监测,对典型环境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治理任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抓好省属新耀水泥厂的污染治理, 2009年年底前完成环保设施治理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抑尘措施,限期完成物料堆棚建设,有效控制二次扬尘污染。
(三)市重工行办
负责抓好秦岭水泥公司的治理工作。
1、立即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厂区内道路、场地实施全天保洁(每日4次洒水),对在干粉料的输送、装卸、贮存进行封闭,2010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物料堆棚。
2、2009年完成环保设施治理改造,安装窑尾在线监测装置,5#、6#窑窑尾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Nm3以下,其他设施和7#窑窑尾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Nm3以下。2010年6月底前更新改造配套生产设备,安装窑头在线监测装置,5#、6#、7#窑窑尾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Nm3以下,其他设施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Nm3以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市监察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