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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药王山周围大气污染治理及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药王山周围大气污染治理及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铜政发〔2009〕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药王山周围大气污染治理及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药王山周围大气污染治理及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药王山周围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区域
  东至药王山,西至210国道和西铜高速公路高架桥,南至耀州区南岔口,北至西铜高速公路耀州区出入口。
  二、整治目标及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现在起,采取抑尘、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综合整治药王山周边环境污染,今年9月底前使该区域环境面貌初见成效,年底前使该区域环境面貌明显改观,2010年6月底前使该区域环境面貌根本好转。
  (一)限期提升改造企业环保设施
  对整治区域内所有未稳定达标排放的水泥粉磨站等企业一律实行限期治理,2009年底之前完成环保设施治理改造。水泥企业热力设备粉尘排放浓度必须控制在100mg/N立方米以下,粉磨等其它设施粉尘排放浓度必须控制在50mg/N立方米以下。2010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风机、电机、增湿塔等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水泥企业热力设备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N立方米以下,粉磨等其它设施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Nm3以下,所有排污口实现达标排放。
  (二)先期治理无组织排放和扬尘污染
  近期首先集中对药王山旅游专线、街道、生产道路进行修缮、硬化和保洁;严格运输车辆超限、抛洒管理;综合采用抑尘技术和管理手段,控制厂区及道路扬尘污染。对水泥企业干粉料的输送、装卸、贮存等易产生扬尘的环节,采取封闭等措施,2009年9月底基本控制扬尘污染,2010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物料堆棚。
  (三)集中整顿区域内石灰石、黏土等开采企业
  划定药王山区域石灰石、黏土禁采区,取缔现有4家污染严重的石渣企业。对其他石料企业、石灰石矿、黏土矿进行集中整顿,2010年6月底前所有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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