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灌南县医药有限公司柴米河医药站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灌南县医药有限公司柴米河医药站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苏食药监市〔2009〕203号)
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管局:
你局《关于注销灌南县医药有限公司长茂等三个医药站的报告》(连食药监市〔2009〕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灌南县医药有限公司柴米河医药站、长茂医药站、百禄医药站《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分别为苏AB0710802、苏AB0710803、苏AB0710801)。请你局及时通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