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厅属各单位,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省船舶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跟踪管理,充分发挥“100人才工程”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作用,促进交通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苏交政[2003]133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100人才工程”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考核工作的目的是调查了解“100人才工程”人选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考核结果建立考核档案,作为人选培养和调整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入选2005-2006年度“100人才工程”人选,其中,现已调离交通行业的不再进行考核,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考核对象在入选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后的主要工作业绩。
1、是否在管理或技术工作中探索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能力;
2、是否较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勇于承担重要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
3、是否取得了新的成果或业绩,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按照个人总结、单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见附件1),总结入选以来各方面情况,报所在单位。
2、单位评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考核对象所填写的《江苏省交通行业“100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表》进行审查,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实,作出书面鉴定,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交通行业人才和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