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对泰州长江公路大桥南接线工程项目安全督查的通知
(交质安〔2009〕18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我站定于10月14日~16日对泰州长江公路大桥南接线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依据:
1、交通部2007年1号令《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08]52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
3、省交通厅苏交质[2005]7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4、省交通厅苏交质[2007]5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督查主要内容: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安全保证体系运行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单位对施工一线人员开展上岗安全培训教育和对施工现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况;
4、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监理单位对专项方案的审批情况;
5、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以及日常管理情况;
6、施工驻地、场内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
7、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8、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10、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登记情况。
三、督查日程安排
10月14~15日 泰州长江公路大桥南接线(常州段);
10月15~16日 泰州长江公路大桥南接线(镇江段)。
四、督查组织形式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建设单位对各标段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按照附件要求进行汇总;
3、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标段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江苏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试行)》要求进行自检,并填写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