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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对苏通长江公路大桥进行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督回访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对苏通长江公路大桥进行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督回访检查的通知
(交质公〔2009〕62号)


江苏省苏通大桥建设指挥部:

  为加强苏通大桥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督工作,掌握其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质量状况,为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做好基础工作,厅质监站定于2009年11月17日起组织对该工程进行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督回访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4号《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二)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

  (四)《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工程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基础及墩身)》(STB B01-2004)、《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工程专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塔身及上部结构)》(STB B02-2006);

  (五)其它有关合同、设计文件等。

  二、监督检查目的

  (一)掌握在交工验收时工程质量评定书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和建议的落实处理情况。

  (二)了解运营期有无新病害产生及新老病害处理情况。

  (三)对苏通大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进行研究布置。

  (四)对下阶段有关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监督检查内容及组织形式

  对桥梁结构物、路面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等外观质量以及相关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

  在外观检查和资料检查的基础上,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建设单位针对工程质量评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工程在运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形成相应书面材料。

  (二)由于此次检查在运营高速公路上进行,请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给予配合,保证现场检测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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