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09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鲁牧药发〔2009〕12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加强对我省兽药产品质量监管,控制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维护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现将《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09〕8号,附件1)和《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09〕6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同时一并下达我省2009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附件3、4)。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兽药质量检验所承担国家下达计划、省下达计划的抽样和检验工作,各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协助监督抽检和监控抽样、送样工作,被抽样企业和单位应予以配合。
2009年度我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为900批,其中,农业部下达任务450批、我局下达任务450批。
200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720批,其中,农业部下达任务600批、我局下达任务120批。
二、兽药抽检注意事项
(一)抽检类型
1.评价性抽检
抽检品种包括:注射用青霉素钾、安乃近注射液、磺胺嘧啶钠注射液、恩诺沙星可溶性粉、地克珠利预混剂、阿莫西林可溶性粉、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20%,分别从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抽取,各品种抽检批次基本均衡。
2.监测抽检
监测抽检来源于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各环节抽检比例为2:5:3。抽检重点为我省近两年来建成并投入生产、本年度新增剂型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2008年以来未被抽检过产品的兽药生产企业产品;进口兽药、监测期内新兽药、地标升国标产品。其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45%。
3.跟踪抽检
跟踪抽检产品来源于经营、使用环节。抽检重点为2008年以来被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所有产品;2008年以来兽药抽检通报中所有不合格产品;2009年兽药GMP飞行检查被通报企业的产品,涉嫌改变组方或添加违禁药物、化学药物成分的中兽药。其抽检批次原则上占抽检计划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