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兽药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鲁牧药发〔2009〕14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兽药行业发展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促进兽药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兽药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各市要充分认清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通知到辖区内的所有企业,确保各企业按照农业部规定时间节点,按时填报。要引导好企业按照统计表的内容,详实填写,不弄虚作假,不瞒报漏报。企业要确定填报工作责任人,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填报登录密码随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