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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池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池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农经〔2009〕1080号)


河池市发展改革委、水产畜牧兽医局:

  你们《关于请求审批河池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河发改农经报〔2009〕1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池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在河池市10个县(市、区)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15个,猪场年出栏量1.95万头。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猪场10个,年出栏1000-1999头猪场5个。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进行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防疫消毒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新建沼气池1909立方米,水化粪池3339立方米,排污沟3180m,消毒室设施2132,隔离室758㎡,净(污)道10170㎡,猪舍30760㎡,猪栏配套设施(运动场、道路、蓄水池、隔离猪舍等)14370㎡,栏舍设备(定位栏、产床、保育栏、电暖系统)1248套及配套消毒防疫设备65批等。各建设点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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