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第二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的通知
(桂财采〔2009〕74号)
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8-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07〕22号)有关规定,我厅在总结上期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实行定点采购制度的基础上,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第二期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期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及其优惠率
序号 品目 定点供应商 平均优惠率(%)
1 木制综合家具类 广西金鼎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14.8%
2 中山市华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4%
3 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 13.8%
4 钢制综合家具类 四川省永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4.8%
5 洛阳市九都金柜有限公司 14.5%
6 江西市宏达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14%
7 教学家具 广西金鼎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14.8%
8 中山市华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4%
9 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10%
第二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具体情况见附件或登录“中国广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或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www.gxgp.cn)”网站查阅。
二、第二期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