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工作目标:以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2009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15元,2011年达到人均20元。
任务措施:完善面向群体和面向个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政府给予财力保障。2009年,全省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农牧民试点建档率达到30%。从2010年起扩大到城镇居民,建档率达到85%。到2011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农牧区达到85%以上,城市达到90%。每两年免费为城乡居民进行一次体检,包括定期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免费做生长发育检测,为孕产妇免费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艾滋病、性病、结核病、乙肝、碘缺乏病、包虫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提供防治知识指导服务,全面推行农牧区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以“健康教育万里行”、“健康知识进社区”、“健康知识大讲堂”、“中医治未病”为载体,推动健康知识进农牧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全民健康素养核心知识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十四)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人群重点干预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三年内,逐步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任务措施:在继续实施鼠疫、乙肝、结核病、艾滋病、性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为全省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为农牧区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到2011年服用率达80%。为35岁至59岁农牧区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检查,到2011年检查率达到90%。将农牧区改厕、改水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整合项目,整体推进,农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2011年达到50%以上。3 年内免费为农牧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6000例、贫困唇腭裂患儿手术修复500例、贫困先天性心脏病人手术治疗300例。省财政按照中央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的要求,逐步增加配套资金,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捆绑使用,主要用于干预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精神病、职业病、出生缺陷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降低和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各州(地、市)政府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重大疾病干预经费,积极干预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着力解决突出卫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