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锡署发〔2009〕11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锡林郭勒盟应对甲型 H1N1流感应急预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锡林郭勒盟应对甲型 H1N1流感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盟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控甲型 H1N1流感疫情的传播、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病例发生,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保障全盟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活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及时控制甲型 H1N1流感疫情的暴发和流行,对甲型 H1N1流感病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轻甲型 H1N1流感对公众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锡林郭勒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甲型 H1N1流感准备工作及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应对甲型 H1N1流感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